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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评论人 [ zhuguangshou ] 发布时间 2007-10-04 评分 3 |
这部律师法起稿机关是司法部,过分行业自我经济利益化保护。不中立不公正。律师法起草,应当有学者、法学专家、民主人士、人大代表、律师代表、公民代表、政府代表、党代表、公安代表、检察官代表、法官代表参加共同起草律师法,才能真正代表大众利益。如由司法部起草律师法,先生定位严重错误,没有公正意识。因为律师法是私法的代言。为了提高律师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,必须结合民法通则、合同法规定中的当事人自愿自治原则,提倡有偿委托公民风险代理、有偿委托法律工作者代理、有偿委托无律师证书的法律专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,唯有这样,才能提高律师的执法水平,提高办案质量。因为当事人在客观上不论官司胜败,都要支付律师的代理费,而事实上,所有官司先支付律师代理费后占百分比胜诉的有多少?要听听百姓的要求,要看看客观事实,律师法是促进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部民私法。并不是公法。
这部由司法部起草的律师法,明显与民法通则、合同法相抵触。例如:第十五条:“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。”应当修改为:“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,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,接受委托代理并应风险代理。未结案前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。”
另外,律师法的主体,是律师,因此该法不适用公民。主体不符。如公民代理假冒律师身份的,就侵犯了律师权益,情节严重的,应是适用刑法。
以上是立法的基本常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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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评论人 [ 杨澧群 ] 发布时间 2006-09-09 评分 5 |
网络名素怀。
2003年12月申请司法鉴定,被拖到2005年8月6日,同年3月31日,被害人在网络上写下自己的遭遇,得到网友们和媒体的支持。由于建德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,又偏向被告医院,致使当事人一直得不到说法,过着生不如死,雪上加霜的生活。
无法得到法律公正、公平,漫漫岁月中拖延着残缺的生命,我不得不在建德第二人民医院的不公平、没有真相的协议上签下名字,得到补偿款12万,这是在众网友、媒体支持下得到的补偿款,没有他们,我还在痛苦挣扎着,却无望着。
后来才发现真相,原来我的律师诉讼标的少,没有认真依法维护我的合法利益,在事实与理由中,故意引用医院不实记录,隐瞒事实真相,使我得不到正确的法律救助。
我是位连普通话都说不好的农村出来的女人,历经医疗纠纷、当地媒体的关注、投诉、控告、中央电视台法治媒体的关注,在一点一点积累后,终于获知真相。
2006年7月10日,我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合同纠纷诉状,向律师追偿50多万没有获得的医疗赔偿。
由于律师同行业之间的忌讳,我不得不一个人面对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。
一个平民女人,在医疗官司后向无良律师讨说法,能行吗?
请见证法律!请见证人性!请见证公平、公正——因见证而获真相,因见证看司法监督的意义。
电话:13094806857
具体情况请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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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评论人 [ 素怀 ] 发布时间 2006-09-09 评分 3 |
被医院先后非法切除了女性器官——双侧卵巢,在医疗官司中再次受律师伤害。
律师究竟维护着谁的合法权益?
律师在执业中,不给被害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(非诉讼委托事项有委托,律师却不作为)
在特别授权委托中,诉讼标的少,事实与理由隐瞒事实真相,根本没有认真负责维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。
谁给予关注?谁给法律名正言顺的支持?谁给被害人公道、公平和正义?
——————素怀留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