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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国家法律允许的直销形态
作者 吴浩仑    来源 原创    发布时间 2004-08-15     浏览次数     字体     
内容摘要 日前,商务部发布了《关于贯彻实施<零售业态分类>国家标准的通知》,在该通知中,国家商务部将目前国内零售业的不同经营形态,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,根据其经营方式、商品结构、服务功能,以及选址、商圈、规模、店堂设施、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等因素进行了科学的分类,其分为:食杂店、便利店、折扣店、超市、大型超市、仓储会员店、百货店、专业店、专卖店、家居建材店、购物中心、厂家直销中心、电视购物、邮购、网上商店、自动售货亭、电话购物等17种业态。

日前,商务部发布了《关于贯彻实施<零售业态分类>国家标准的通知》,在该通知中,国家商务部将目前国内零售业的不同经营形态,按照零售店铺的结构特点,根据其经营方式、商品结构、服务功能,以及选址、商圈、规模、店堂设施、目标顾客和有无固定营业场所等因素进行了科学的分类,其分为:食杂店、便利店、折扣店、超市、大型超市、仓储会员店、百货店、专业店、专卖店、家居建材店、购物中心、厂家直销中心、电视购物、邮购、网上商店、自动售货亭、电话购物等17种业态。

依据上述分类,结合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的《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》草案中对直销的定义,即“直接于消费者家中、工作地点或零售商店以外的地方进行商品或服务供应,通常是由于推销员于现场对产品做详细说明或示范。”基本符合直销定义的零售方式有:厂家直销中心、电视购物、邮购、网上商店、自动售货亭、电话购物等传统的直销方式。

对此,各位网友可以以此作为依据进行判别,以免落入非法传销的圈套。

责任编辑 lawyerl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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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相关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>>
    ·评论人 [ 超凡 ]  发布时间 2008-04-24  评分 3
    不要问别人那么多,难道别人说的你就一定相信吗?凡事都要凭自己所见所看的来评判它的好坏。
    ·评论人 [ 相信真理 ]  发布时间 2008-04-24  评分 3
    什么都不用说,事实胜于雄辩
    ·评论人 [ 相信真理 ]  发布时间 2008-04-24  评分 3
    什么都不用说,事实胜于雄辩
    ·评论人 [ 相信真理 ]  发布时间 2008-04-24  评分 3
    什么都不用说,事实胜于雄辩
    ·评论人 [ 相信真理 ]  发布时间 2008-04-24  评分 3
    什么都不用说,事实胜于雄辩
    ·评论人 [ 意想不到的温柔 ]  发布时间 2008-01-18  评分 5
    有些人不要在自作聪明了,我现在就是从事的连锁销售的行业,如果不来你将永远的悲哀下去,这是一个非常的世界,你才发现原来是那样的渺小。相信一个真理:一切皆有可能!898562681可与我联系。
    ·评论人 [ 扬子 ]  发布时间 2008-01-18  评分 5
    要真的想搞懂其内涵,只有亲身经历就会明白了。就怕你来晚了,否则你不知道我们伟大的共产党是多么的伟大。真的进入后你才发现以前都是白活了,但现在认识还是不晚的。
    ·评论人 [ sun tao ]  发布时间 2007-12-18  评分 3
    现在什么生意都不好做   。  只要能睁钱   ,干什么都阔以 ,我认为这个  东西 是个好东西 ,  也是偶人生的转折点 ,什么东西都不能看他表面 , 什么东西都不懂 就 乱发表意见  , 你们哪个懂传销啊  。。。。。不懂吧   。我 98年做过传销  ,为什么又选择加入连锁销售呢   ,它们肯定有不同之处撒  ,,,
    ·评论人 [ 刘雨 ]  发布时间 2007-12-12  评分 3
    它是不是合法,是不是能赚到那么多的钱呀。是不是能改变自己,成为一个有素质的人呢、只有亲身经历才知道。
    ·评论人 [ 小云 ]  发布时间 2007-11-23  评分 3
    很多事物的好坏的确是需要自己来判断的,这点是不会错的!
    同样的事物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机会,但对于某些人来说又是不幸,我们只有通过自己的思维认真的思考,当一个新生事物来临时,不要盲目的接受也不要果断的拒绝,用你聪明的大脑,敏锐的眼光去分析去看,并做出选择,付出行动,去实现你人生的辉煌.QQ1128519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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